執行委員會 Executive Board


執行委員會由本會下列各幹部組成:

  • 理事長(President)
  • 執行副理事長(Vice President Operations)
  • 對內副理事長(Vice President Internal Affairs)
  • 對外副理事長(Vice President External Affairs)
  • 秘書長(Secretary General)
  • 財務長(Chief Financial Officer)

執行委員會之權利與義務:

  1. 召開理監事聯席會議,提報理監事聯席會議之決議事項並執行其決議,有提案權、發言權、被選舉權。
  2. 審定會員、系學會理、監事之資格。
  3. 議決幹部之辭職。
  4. 議決不繳納會費之會員與系學會之處分。
  5. 召集臨時工作小組舉辦特殊活動。
  6. 其他依職權應辦事項。